人刘大豹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辩护人的辩护观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采信。但刘大豹系间接故意杀人,其主观恶意不是很大,根据我国刑法慎杀少杀的基本原则,判决如下——
刘大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上诉于滨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闭庭!”谭万春又一次敲响了法槌!
“什么?无期徒刑?我冤枉啊!”刘大豹一听,用双手拼命地拍打着站笼,撕扯着喉咙拼命地喊了起来!
“不许乱动!”两名执勤法警迅速将刘大豹拽出站笼,押出了法庭,押上了停在法庭门外的警车上,飞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