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一笔吧。
二人没再多待着,回家去了。
猴子已经死了,没有办法救活它了,二婶和马凤珍对着猴子叩拜了几下,二婶道:“应该有人收标本吧,以前在村里做马戏的就在收名贵野生动物的标本!”
“可是这犯法啊!”
“死都死了,要是被发现,我们就完了!”
“我来?”马凤珍惊住。
“不然呢,我来?我来也行,到时候卖了大价钱,就给你一成。听到没有,这猴子是很名贵的,它的皮肯定特别值钱。”二婶说道。
马凤珍犹豫,“可是……”
二婶白了一眼,骂道:“不争气!你要是再大胆点啊,就当初人王老板说要包养你的时候你要是答应了,说不定现在小轿车都能开上了。”
在寡妇村这群年轻的俏寡妇中,马凤珍算是特别有姿色的了。
这个不是最要紧的,最要紧的是,她的丈夫现在还活着,只是瘫痪了而已。
王老板就喜欢这个调调。
让二婶牵线搭桥。
结果,没成!
被马凤珍拒绝了!
因为这件事情,二婶骂了马凤珍好久。
当时王老板提出的价钱是一年五十万,二婶这边也能拿到不少钱。
二婶贪财。
看在钱的面子上,她自然对马凤珍没多少好态度。
因为没有答应王老板,马凤珍当时过得非常不好,只能经常找二婶接济,就因为这样,她才觉得非常对不起二婶。
虽说后来跟着二婶干了两次皮肉生意,但心里那种古怪的歉意一种都有!
直到现在。
二婶说到了这件事情,马凤珍顿时觉得害臊得很。
想下手,可看到金丝猴的尸体,就觉得非常恐怖,总觉得这猴子通灵,说不定会变成鬼。
拿着刀子的手都有些颤抖。
“得得得,还是我来吧,你别把皮给弄坏了,给我望风去吧。”二婶不耐烦了。
听到这话。
马凤珍如释重负。
二婶家里以前是卖肉的,家里养了羊,还有狗。
羊和狗都是用来杀了卖肉的。
马凤珍曾经有幸看到过一次,看到二婶干脆利落的将一只羊放倒,放了血,然后将其杀死!
那场面过于血腥。
看了一次,就没有第二次了。
杀羊还好。
杀狗就……
现在猴子已经死了,但是要保证不坏掉……
马凤珍还是觉得有些恐怖,站在门口,腿都有些发抖。
站了一会儿,干脆坐下。
刚坐下,就看到了两名大学生模样的游客过来了。
没等两名大学生开口,马凤珍就先开口了:“今天不做生意,要看猴子去山上看吧。”
两名大学生愣了一下,嘟囔道:“还说这家比较便宜了,我就现场拍几张照片,完成这个课题,看来只能上山去了。”
“上山不便宜,咱们只能凑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