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能达到足足上百斤的巨狼王,是被那家伙生生勒毙的,甚至连狼头上那狰狞的狼眼都还撑开着,黑漆漆的眼洞中仿佛透着一种来自地狱之光。
传闻中,任何与他做对手的勇士,没有一个能活过一炷香的时间。
传闻中,那些落入他手中的女人,更没有一个还能保持完整的人型。
在这片草原上,没有人不怕他,更没有女人不怕他,他的名字甚至能立禁三岁小孩儿的啼哭。
他就是胡狼,喀纳斯的胡狼!
匈奴人和鲜卑人杂交的后代,也是这片草原上最凶的马贼!
呼弥尔的身体发抖得更厉害了。
即便隔着背脊,林书航也都能感受到她看到胡狼时的那种恐惧和绝望,若不是因为还有他支撑,她现在只怕已经彻底崩溃了。
战火总是能让人快速成长,不管是始皇陵里曾无数次亲眼目睹的万人坑,亦或是今晚的烧杀屠族。
不过短短几天时间而已,林书航早已不再是那个刚刚从学校里走出来的应届毕业生。
“好!”
林书航冷着脸,拔出跨在马上的腰刀,猛然推开抱着他腰的女人,转过身手起刀落!
一道寒光抹过了呼弥尔的脖子。
呼弥尔的脖子鲜血直流,仰后就倒,林书航则是扔了刀,反手一把将她接住。
她的眼珠还在微微转动着,却听林牧远在她耳边轻轻说道:“放心,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了。”
呼弥尔笑了,她相信自己的男人,她的眼中没有了恐惧,而是有着无尽的安宁。
林书航翻身下马,忍着全身的剧痛,将已经没了生息的呼弥尔轻轻放在地上,然后狠狠的一巴掌拍在正吃草的马屁股上。
马儿刚才吃了草,又休息了这么一小会儿,多少恢复了一点精力,此时屁股吃痛,猛然朝前跑去。
林书航的眼睛一直在盯着马贼,却见马儿刚吃痛抛开,那带着狼头帽的胡狼不慌不忙的从背后摸出一张大弓。
疾驰中弯弓搭箭,动作行云流水。
蓬!
强劲的劲弩穿射,竟带着一股肉眼可见的旋转尾流,宛若突破了音障般,只两三秒便已越过数百米的距离,洞穿了那正在疾奔中的马头。
恐怖的巨大冲力甚至将那马儿射得整个脑袋连带着身躯都一起在疾奔中强行歪倒,轰的一声侧栽在地上,马尸甚至还顺着惯性在草地上犁出一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