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给南京的税赋中,有一科“人丁丝绢”在徽州下辖的六县中,只有歙县代为承担。其他五县均不为这科的赋税负责。
这个帅嘉谟本来也是读书之人,不过在道德文章上的表现一般,注定仕途无望。但他在数学方面很有天分,可惜在大明,只有文科生的就业前景才最为看好,理科生的前途就很堪忧了,他这种类型的人才,了不起也就只能去做钱粮一道的书吏或者师爷。
但是干一行爱一行的帅嘉谟并不介意,他很有职业精神的把目光投向了徽州府历年来的税粮账册,力争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反正这些资料都存在歙县。
大明税赋结构向来繁复,徽州又是纳税大户,账册涉及到大量科目之间的折兑均平,正是绝佳的应用题例,很符合帅师爷的胃口。
不平凡的成绩很快就真的做出来一点眉目了:他在盘点了各项税目后注意到,徽州府每年向南京承运库交纳的税粮中,除正税之外,还有一笔科目叫做“人丁丝绢”,须以实物缴纳,且数额甚大,每年要缴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绢。
帅嘉谟觉得不太对劲,于是再往下去查徽州府下属诸县的分账,果然发现一个惊人的现象:徽州府下辖六县,其他五县都没有“人丁丝绢”这么一笔赋税,只有歙县的账簿上有一笔支出,数字也是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绢,然而科目却又对不上,因为这里叫做“夏税生丝”。
换句话说,徽州府这笔每年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绢的税支,全部是由歙县在负担,其他五县一文不出。
帅嘉谟顿时大为骇异,因为这可不是小数目了,是一笔巨款。为了确保自己没算错或者误会,他还特意去查了一下《大明会典》。
《大明会典》里面收录了大明自开国以来的典章沿革以及各级政府税赋资料、行政法规,且从弘治朝开始,每代都会进行修订,基本上可当做年鉴来用。
帅嘉谟在《大明会典》里的徽州府条目下,找到了同样的纳税记录。更重要的是,《会典》里只提及是由徽州府承担“人丁丝绢”,并无任何字样表明是歙县独自承担。这说明徽州府的这一笔“人丁丝绢”的税目,应该是六县均摊,怎么可以只压在歙县一处呢?
不行,这件事关乎一县之民生,可不能这么糊涂下去!必须得挖个水落石出!
就像所有的力争在平凡岗位上取得不平凡成就的人一样,帅嘉谟面对眼前出现了难题,不惊反喜,兴致勃勃地继续深入挖掘。最终,他在《徽州府志》里找到一条古早的线索。
徽州这个地方,归附于太祖的时间很早。朱元璋在元至正二十四年称吴王之后,在徽州实施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元税,称为“甲辰法制”。结果年底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