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务实看来,这次为了军工私营而在开平三大厂搞的股权分配案,本身就不是一次寻常意义上的商业股权分配,它具有很强烈的时代特征——官商结合,或者直白一点,官商勾结。当然,如果他把自己也当做官僚集团一员的话,则似乎更应该称之为权贵资本联手。
要说明这个问题,这就得先把这次股权分配的大致情况捋一捋。
首先要说明的是,三大厂里面的京华开平钢铁厂的股权,高务实一点也没有分出去,他自己独掌了,用后世的话来说叫做绝对控股,而且“绝对”到了百分之百的地步——当然为了不触犯大明律,这些股份全部挂在了高小壮的名下,至于说高小壮连他这个人都是高务实的私产……反正大明律不管这个。
高务实分出去的股份,全部出自于开平煤矿和迁西铁矿这两家,其中开平煤矿分出去35%的股权,迁西铁矿分出去40%的股权,高务实所剩下的股份仍然能够绝对控股——再说这年头其实没有控股一说,按照此时的一般理解,但凡“京华”冠名的产业,反正都是高务实说了算,法律漏洞之大可谓四面灌风。
这次股权分配,如果单纯按照高务实发给他们看的账面投资总额来算,很多参股人实际上都占了大便宜。
像早已和高务实有着良好合作关系的京中勋贵们,大多的投资额都是溢价计算,譬如成国公府直接投资了两万两,高务实给他们家按照参股四万两入了帐,这种1:2的比例是国公级的统一待遇;与之相对应的,侯爷们的待遇就稍微差一点,比例大概是1:1.8;伯爵则再次,比例为1:1.5。
整体来说,勋贵们的参股让高务实在账面上直接损失了十一万两左右。
但这次不仅仅只有勋贵参股,还有国戚和部分文官加入,这也是与高务实此前的各种生意最大的不同。
国戚参股的代表家族有三个:陈氏、李氏、杜氏。
这三家之所以是代表性家族,当然是因为背后之人的身份不同:陈氏是陈皇后的娘家,李氏是李贵妃的娘家,杜氏稍有不同,乃是隆庆帝的娘舅家——虽然杜康妃早就去世了,但隆庆对舅舅家很好,高务实也就顺便带上了他们家。
由于大明的惯例,后、妃皆出自京畿附近的低级官员和低级军官家庭,所以这些后妃的娘家条件都比较一般,让他们参股,其实他们也拿不出多少真金白银来,因此高务实给他们的条件反倒比给勋贵们的条件好得多——比例是一比五到一比十之间。
不过这其中真正拿到一比十这个最高比例的却只有两家:陈皇后和李贵妃两家。
陈皇后之父陈景行时年五十九,是个比较老实的人,家里无甚余财,但也知道高务实点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