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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3)

个上灶丫头,名唤秋菊。

因《金瓶梅》虽述宋朝之事,但因是明人所写,应能反映当时的物价水平,而据明末清初《醒世姻缘传》所载,也大抵是四两银子就可买一未成年丫鬟。

当然,品容姿色越佳,自是越贵,这就不需多说。

这时代,银子的购买力还是很强的,毕竟,孙绍祖花了五千两银子,都将正儿八经的贾府庶女迎春拢在屋里。

这就是万恶的旧社会……

晴雯扬起螓首,空气刘海儿下的一双罥烟眉凝着,杏眸中带着几分不示弱,说道:“我又不是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也可以为大爷烧水、洗衣!”

蔡婶笑了笑,看着豆蔻年华已是丽色娇媚的晴雯,说道:“晴雯姑娘毕竟是老太太屋里出来的,那里做得了这些粗活?我家虽日子过了紧巴了一些,但也不致让晴雯姑娘太辛苦了些。”

贾珩看了一眼晴雯,心道,真让你干粗活累活,恐怕不多久,就觉得受了委屈,使性怄气。

他可没有扇子让人来撕。

贾珩这般想着,将十两银子给了蔡婶,道:“蔡婶先买个粗使丫鬟使唤着,我等下还要到秦府,尚需置办些礼品。”

蔡婶则是疑惑,并没有接,问道:“珩哥儿,这银子是?”

贾珩也没有隐瞒,算是给蔡婶吃颗定心丸,解释说道:“昨日,去翰墨斋售了一卷书稿,翰墨斋掌柜予的润笔之资,一共给了三十两,之后还有进项。”

三十两这一下子就去了十两,等下还要前往秦家下聘书,置办礼品,之后的婚礼流程,几乎每一步,都需要银钱糜费。

果然是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

怪不得贾珍以一千两银子,就觉得自信满满可以买断他的婚书。

一千两,好比后世的百万之财,对很多人来说,终其一生都赚不到!

神京居,大不易,上千两,都能买个二重进的宅院了。

蔡婶收了银子,轻笑道:“那我等下就去操办,保管给珩哥儿买个模样周正,手脚利索的丫鬟来。”

“老实可靠的,能吃苦耐劳的就行。”贾珩沉吟道。

晴雯在一旁撇了撇嘴,这是什么意思?是在说她偷奸耍滑,好比千金小姐吗?

等蔡婶离去,厢房中一时就剩下了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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